中國科協教育部科技部衛生計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學基金會關於印發《發表學術論文“五不準”》的通知
2015年12月02日
科協發組字〔2015〕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協、教育廳(委、局)🧖🏼♀️、科技廳(委、局)、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協、教育局、科技局、衛生局,部屬高等學校🤩,中科院院屬單位,各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
近年來,我國科技事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在學術期刊發表論文數量大幅增長,質量顯著提升。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今年發生多起國內部分科技工作者在國際學術期刊發表論文被撤稿事件,對我國科技界的國際聲譽帶來極其惡劣的影響🔈。為弘揚科學精神,加強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抵製學術不端行為💓,端正學風,維護風清氣正的良好學術生態環境,重申和明確科技工作者在發表學術論文過程中的科學道德行為規範,中國科協、教育部🐈⬛、科技部、衛生計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學基金會共同研究製定了《發表學術論文“五不準”》🤚🏿。根據中央領導意見,現將《發表學術論文“五不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有關單位要組織深入學習🙋♂️🪚、廣泛宣傳,結合實際製定和完善相關規定🙋🏻♂️,建立學術不端行為調查處理機製🚵,進一步改革完善科技評價體系,為科技工作者創新創業提供良好的政策和環境保障;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對被撤稿作者開展調查,對違反“五不準”的行為視情節作出嚴肅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廣大科技工作者應加強道德自律☦️,共同遵守“五不準”🚿,認真開展自查🛌🏿,發現存在違反“五不準”的行為要主動申請撤稿,堅決抵製“第三方”學術不端行為🧛🏽♂️。各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要發揮科學共同體作用,做好教育引導🚶♂️➡️,捍衛學術尊嚴,維護良好學風🚙🔴。
中國科協✅、教育部、科技部、衛生計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學基金會將加強溝通協調和聯合行動🤟,落實“五不準”🎬,督促有關單位對撤稿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逐步建立科研行為嚴重失信記錄製度和黑名單信息共享機製,推動科技評價體系改革,規範科研誠信管理🔈,維護科技工作者合法權益🥪。
中國科協教育部科技部
衛生計生委中科院工程院
自然科學基金會
2015年11月23日
本“五不準”中所述“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機構和個人;“論文代寫”指論文署名作者未親自完成論文撰寫而由他人代理的行為👉🏽🍷;“論文代投”指論文署名作者未親自完成提交論文🦛、回應評審意見等全過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為。